复用手术器械器具及布草类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外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DYD-2026-012
二、项目名称:复用手术器械器具及布草类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外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鲸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陈郢路与文山路交口江恒机械金三车间
成交金额: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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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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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复用手术器械器具及布草类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外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签订采用1+1+1模式,服务期内采购方进行综合考评。一年服务期满,在保持原合同单价不变,经考评合格情况下,可续签一年,最长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三板桥路与霍山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1865642669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花园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502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三板桥路与霍山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8656426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燕
电 话:18656426696
霍山县妇幼保健院
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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